2022年3月4日,台湾地区环保署修订了“环保剂禁用成分及检验方法”,发布后立即生效。依据《环境用药管理法》第7条授权,修订增加了“甲基毒死蜱”和“毒死蜱”2种化学品,将其增至环保剂的禁用成分第81、82项。
具体新增如下:
甲基毒死蜱Chlorpyrifosmethyl (CAS No. 5598-13-0):禁止在制造、加工、进出口及销售的环保剂中使用;
毒死蜱Chlorpyrifos (CAS No. 2921-88-2):禁止在制造、加工或进口环境剂中使用。(保留于公共卫生紧急防治用途的弹性)。
本次修正为应国际毒死蜱加严管理趋势,且避免敏感族群(如:婴幼、儿童及孕妇等)长期暴露于使用毒死蜱和甲基毒死蜱药剂的居家及周围环境,可能造成人体健康风险,为维护人体健康及保护生活环境。
环保部门表示,经调查目前环境用药产品成分无登记甲基毒死蜱,将甲基毒死蜱列为环境用药禁止成分,对产业无影响,而毒死蜱现为环境用药有效成分,为维护民众用药安全,环保部门已请环境用药毒死蜱者于产品标示加注“仅适用于室外环境”之警语,并于2023年12月31日后,不可制造、加工、或进口环境剂中使用,以保障健康及维护环境安全。
相关推荐:
- 解读丨农药进出口管理服务新规
- 一文总结|农药健康风险评估关键技术点和注意事项
- 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发布关于征集对农药管理部门规章修改意见建议的函
- 欧盟修订氟虫双酰胺等4种活性物质的批准期限
- 解读|中国新农药登记的五大主要挑战!
- 喜讯!MK体育·(国际)官方网站集团与领先的农化CRO SynTech Research Group签订合作协议
我们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