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化学品市场的不断发展,各国和地区对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2025年,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将迎来一系列重大更新,这些更新将对化学品制造商、进口商和分销商产生深远影响。以下是2025年欧盟GHS的主要更新内容:
2024年11月20日,欧盟正式发布了修订后的《物质与混合物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EU)2024/2865,该法规于2024年12月10日生效。此次更新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增危害类别
引入了内分泌干扰物(EDCs)、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物质(PBT)以及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物质(vPvB)等新的危害类别。
新增了持久性、迁移性、毒性物质(PMT)和高持久性、高迁移性物质(vPvM)。
2、分类规则的更新
明确了复杂物质(含多个成分的物质)(substances containing more than one constituent (MOCS) )的分类规则,允许在缺乏整体信息时,按照混合物的分类方法进行评估。
对于MOCS,判断危险分类时需考虑已知成分的信息以及物质本身的信息。
3、标签要求的更新
引入了数字标签和折叠标签,允许更灵活的标签使用方式。
更新了标签的格式要求,包括字体大小和间距。
对于内包装标签,最小信息要求从四个元素(象形图、产品标识符、供应商名称和电话号码)增加到五个元素,新增了信号词。
4、在线销售和广告的要求
在线商店必须在其网站上清晰展示化学品的危险特性,以保护消费者。
所有危险化学品的广告必须包含危害象形图、信号词、危险说明和补充的欧盟危害说明(EUH),并且不得使用“无毒”“无害”等表示非危险性的术语。
5、补充信息
对于加油站和无包装供应的化学品,引入了具体的标签和包装规则。
明确了化学品在自助加注站的销售规则,以支持欧盟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6、毒理中心通报要求
如果分销商在其他成员国进一步分销危险混合物或重新包装或重新贴标签,需要应对提交紧急健康响应信息的义务。
7、过渡期安排
大部分新规则将于2026年7月1日生效,部分标签格式要求将于2027年1月1日生效。
已在市场上销售的化学品无需根据新规则重新分类或重新标签,但可在供应链中继续流通至2028年7月1日和2029年1月1日。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新增的危害分类,实施的缓冲期略有不同:对于物质,最晚自2025年5月1日起需按照新标准进行分类和标签;已投放市场的物质需在2026年11月1日前完成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