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韩国环境部针对新近指定的有毒化学物质发布了合规指南。该指南详细指导企业在制造、进口、使用、储存、销售及运输有毒化学物质时应遵循的规范,特别针对首次被指定或标准含量浓度发生变更的有毒化学物质。同月,环境部新增有毒化学物质39种,具体信息已在化规通GCIS同步更新,需检索的企业可通过下述网址进行免费查询:https://hgt.cirs-group.com/
什么情况下会成为新增有毒化学物质?
根据化学物质控制法(CCA),在2030年前,所有企业必须对年使用量超过1吨的现有化学物质完成危害性评估,并将其中危害性高的物质指定为有毒化学物质。
有毒的化学物质合规指南要求企业在处理新指定的有毒化学物质时必须遵守的义务:
1、确认正在处理的化学物质;
2、在储存、运输、包装、处理等环节,对有毒化学物质进行明确标识;
3、对进口的有毒化学物质进行报告;
4、提交化学事故预防管理计划;
5、获取有害化学物质的营业许可;
6、遵守有害化学物质的处理标准;
7、遵守有害化学物质处理设施的安装与管理标准;
8、处理者需要使用个人防护装备(PPE);
9、当一次运输五吨或以上的有毒化学物质,或三吨或以上的危险物质时,需要提交运输计划;10、每周对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并保留记录五年;
11、制定安全事故预防措施,评估化学事故对工厂周边地区的人员或环境等的影响,必要时停止运行相关设施。
此外,企业还需上报以下信息:
1、新指定的有毒化学物质及信息
2、处理要求和处理量
3、物质的年生产量或使用量
4、关于许可要求的报告,如进口许可证和业务许可证。
环境部呼吁所有相关企业严格遵守指南,以确保化学物质的安全管理和化学事故的有效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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