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7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的化学品防控重点工程项目计划。
项目涉及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风险基础信息调查;化学品环境风险预防与控制体系建设;特征污染物类重点防控化学品排放控制;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能力建设;危险化学品风险控制示范工程。具体如下表: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1 | 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风险基础信息调查 | 开展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全面调查 |
开展化学品项目布局梳理评估 | ||
开展典型区域水体、大气、土壤等介质中高环境风险化学品环境基本信息调查 | ||
在环境保护重点区域开展特征污染物类重点防控化学品排放类型、数量和分布调查 | ||
开展环境敏感地区化学品环境污染场地调查、无害化管理与修复试点 | ||
2 | 化学品环境风险预防与控制体系建设 | 化学品环境风险预防与控制体系建设 |
开展化学品筛选、环境风险评估及风险控制措施技术、标准研究 | ||
开展化学品环境管理宣传培训 | ||
重点防控企业和化工园区试点建设化学品环境应急监测与预警系统 | ||
建立化学品环境应急物资调配与储备管理系统 | ||
3 | 特征污染物类重点防控化学品排放控制 | 在重点防控行业、重点防控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开展特征污染物类重点防控化学品“三废”处理处置设施的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
制定和完善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及其特征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 | ||
4 | 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能力建设 | 加强国家化学品环境管理能力,具备化学品登记、鉴别、监测、环境风险评估、技术研发、管理、培训等能力,建设国家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的环境暴露检测与风险评估技术监控平台 |
加强各省区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能力,具备化学品环境风险预防、登记、应急、培训等能力 | ||
建设3-4 个区域性化学品测试、分析和评估重点实验室 | ||
加强重点防控区域环境监测站建设,具备危险化学品特征污染物环境监测能力 | ||
建立国家和省级化学品环境管理、风险防控技术和防控信息数据与管理支持系统,建立国家级化学品信息数据库 | ||
5 | 危险化学品风险控制示范工程 | 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松花江流域等沿江沿海环境敏感区域和中西部化工集聚区,开展重点防控行业、化工园区、企业化学品环境风险防范与管理示范 |
扶持、推进聚氯乙烯低汞触媒替代高汞触媒、盐酸脱析汞回收等污染控制技术的应用 | ||
开展PFOS、壬基酚、邻苯二甲酸脂类等重点防控化学品的限制、替代和淘汰示范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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