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环保部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下提交的12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申请进行了审查,拟批准登记。
在这些获得受理号的物质中有2项物质的登记管理类别为“一般类”,5项为“危险类”,5项为“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在15份拟批准的登记证中,有2个物质是经由联合申报提交。环保部在8月30日~9月3日公示期间接受公众咨询。拟批准的登记证详情如下:
序号 | 受理号 | 中文名称 | 申报人 | 申报种类 | 管理类别 |
1 | 受11001 | 氨基和羟基取代的萘二磺酸钠与重氮化的氨基[(磺氧基)烷基磺酰基]苯磺酸、重氮化的多氨基苯磺酸、硫酸[(烷氨基)芳基磺酰基]烷基酯和三氯三嗪的反应产物的碱金属盐 | 亨斯迈化工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常规申报 | 危险类 |
2 | 受11009 | 稠环芳烃与烯烃的反应产物 | EXXONMOBIL HONG KONG LIMITED;埃克森美孚化工商务(上海)有限公司 | 联合申报 | 一般类 |
3 | 受11024 | 新癸酸和异丙氧化钛(IV)盐的反应产物 | 嘉实多(深圳)有限公司 | 常规申报 |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 |
4 | 受12003 | 环氧烷基和烷基醇的均聚醚与氨的反应产物 | 迈图化工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亨斯迈先进化工材料(广东)有限公司;亨斯迈化工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联合申报 | 危险类 |
5 | 受12004 | 3-氨基-4-羟基-N-(3-取代丙基)苯磺酰胺盐酸盐(1:1) | 巴斯夫应用化工有限公司 | 常规申报 |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 |
6 | 受12005 | 2-氨基-4-取代苯酚 | 巴斯夫应用化工有限公司 | 常规申报 |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 |
7 | 受12009 | 部分氟化醇与氧化磷反应产物的铵盐 | 杜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常规申报 | 危险类 |
8 | 受12012 | 硫酸烷基酯与1,3-二取代-1H-咪唑鎓离子形成的盐(1:1) | BASF South East Asia Pte Ltd | 常规申报 | 一般类 |
9 | 受12013 | [(多卤代烷氧基)多卤代烷氧基]多卤代丙酸铵盐 | 大金氟化工(中国)有限公司 | 常规申报 | 危险类 |
10 | 受12014 | 脱水-阿糖呋喃-胸腺嘧啶 | 苏州诺华制药科技有限公司 | 常规申报 | 危险类 |
11 | 受12015 | 磷酸铁锂 | Hanwha Chemical Corporation | 常规申报 |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 |
12 | 受12021 | 双(羟基烷基)烷二胺 | PPG涂料(张家港)有限公司 | 常规申报 | 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 |
知识拓展
环保部对环境管理类别的划分
1.危险类新化学物质划分
1.1具物理危险性的危险类新化学物质划分
新化学物质按照GB20576~GB20591的规定进行分类后,对于划为下列任一分类类别的物质,作为具物理危险性的危险类新化学物质进行环境管理:爆炸物(类别1-3),易燃气体(类别1-2),氧化性气体(类别1),易燃液体(类别1-3),易燃固体(类别1-2),自燃液体(类别1),自燃固体(类别1),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类别1-3),氧化性液体(类别1-3),氧化性固体(类别1-3),有机过氧化物(类别1-4)。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新化学物质,不考虑仅具有物理危险性分类的新化学物质。
1.2具健康危害性的危险类新化学物质划分
新化学物质按照GB20592~GB20599和GB20601 的规定进行分类后,对于划为下列任一分类类别的物质,作为具人体健康危害性的危险类新化学物质进行环境管理:急性毒性(类别1-3),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2),严重眼睛损伤/眼睛刺激性(类别1-2),呼吸或皮肤过敏(类别1),生殖细胞突变性(类别1-2),致癌性(类别1-2),生殖毒性(类别1-2),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 一次接触类别(1-2),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反复接触(类别1-2)。
1.3具环境危害性的危险类新化学物质鉴别规定
新化学物质按照GB20602和表4的规定进行分类后,对于划为下列任一分类类别的物质,作为具环境危害性的危险类新化学物质进行环境管理:对水环境的危害(急性毒性类别1-3,慢性毒性类别1-4),活性污泥呼吸抑制毒性(急性毒性类别1-3),蚯蚓急性毒性(急性毒性类别1-3),种子发芽和根伸长抑制毒性(急性毒性类别1-3)。
2.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新化学物质的鉴别规定
2.1具健康危害性的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新化学物质划分
对于具健康危害性的危险类新化学物质中划为下列任一分类类别的新化学物质,作为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新化学物质管理:生殖细胞突变性(类别1-2),致癌性(类别1-2),生殖毒性(类别1-2),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 反复接触(类别1-2)。
2.2具环境危害性的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新化学物质的划分
对于具环境危害性的危险类新化学物质,划为下列任一分类类别的,作为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新化学物质管理:对水环境的危害(急性毒性类别1,慢性毒性类别1-2),活性污泥呼吸抑制毒性(类别1),蚯蚓急性毒性(类别1),种子发芽和根伸长抑制毒性(类别1)。作为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新化学物质还包括: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PBT)、高持久性和高生物累积性(vPvB)物质,PBT化学物质的鉴别标准参见GB/T24782的规定。
3一般类新化学物质
对于未划入物理危险类,同时也未划入健康危险类和环境危险类的新化学物质,视为一般类新化学物质进行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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