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部(ECCC)及卫生部(HC)近日公布了一项新的提案,旨在实施加拿大环境保护法(CEPA,1999年版)第75.1条,提议建立一个名为“观察名单”的化学物质列表,列出那些虽未在CEPA下被认定为有毒但具有危险特性的物质。这一措施是对CEPA进行现代化改革的一部分,以更有效地监控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构成风险的化学物质。
物质的识别与删除
环境部长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将物质添加到观察名单:
1. 在CEPA第5部分的评估后提议添加;
2. 根据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决定复审,如果这些决定基于科学考虑且与加拿大相关;
3. 基于部长评估的其他信息。
在决定是否将某种物质添加到观察名单时,具体的考虑因素可能包括:
- 影响的严重性或类型
- 物质的物理或化学属性
- 物质的功能和用途
- 物质的环境归宿
- 当前使用和暴露的增加或变化的可能性
- 未来使用和暴露的可能性
如果物质被列入CEPA的第1调度表,或部长不再怀疑该物质可能具有毒性,部长必须将其从观察名单中删除。将物质添加到观察名单的过程将遵循公众咨询程序。
后续活动
虽然将物质或物质类别添加到观察名单不会带来新的要求或限制,但部门可能会考虑未来进行跟进活动,如开展环境监测和生物监测,以收集有关物质在野生动物、空气、水或人体中的数据。
公众评论
公众可在2024年12月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substances@ec.gc.ca提交反馈,所有评论必须在主题行中注明“提议的观察名单方法(Proposed Watch List Approa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