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执行秘鲁的国家化学品法,秘鲁政府于7月下旬公布了一项关于化学物质分类、报告和优先处理有害物质法规草案,旨在加强对化学品的管理。该草案将执行去年颁布的第1570号法令,该法令建立了化学品管理系统的框架,并设立了国家化学物质登记处(RENASQ)。
根据草案,制造商和进口商需要根据全球统一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第六次修订版来注册有害物质。草案中包含了一个包括4400多种物质的“预期化学危害分类”清单,不同物质的注册时间表将根据其是否与“预期清单”中的分类相匹配而有所不同。以下是关于这一草案的关 键点,包括注册制度、化学品标签、安全数据表(SDS)以及豁免条例等内容的详细解析。
分离注册制
- 卫生部(MINSA)负责将GHS危害分类、SDS和标签信息输入RENASQ系统。这些信息是先前由卫生机构处理的物质,例如已注册的农药有效成分。
- 环境部(MINAM)负责登记尚未处理的物质(由制造商和进口商提交)。
制造商和进口商必须向环境部(MINAM)提交其GHS危害分类、SDS和标签以供批准。注册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
- 制造商或进口商及供应商详情;
- 化学鉴定信息,包括国际纯粹与应用化学联合会(IUPAC)的命名法和CAS号(如有);
- 推荐用途;
- 制造或进口的数量。
化学品标签
- 国产或进口化学品的所有标签信息必须用西班牙语书写。制造商和进口商可以选择性地添加其他语言的翻译。
- 制造商、进口商、经销商和销售商需确保标签上所有信息的可读性。标签的大小应与包含化学品的容器的大小和形状成比例,具体尺寸如下表所示:
容器容量 | 标签尺寸(毫米) | 图形尺寸(毫米) |
容量≤3升 | ≥52 x 74(如果可能) | ≥10 x 10(理想情况下≥16 x 16) |
3升≤容量≤50升 | ≥74 x 105 | ≥23 x 23 |
50升≤容量≤500升 | ≥105 x 148 | ≥32 x 32 |
容量>500升 | ≥148 x 210 | ≥46 x 46 |
- 即使是分类为非危险的化学品,标签至少应包含一个预防建议。预防建议的选择应基于GHS的附件3,也可以根据负责标签的人的判断添加新的建议。
- 标签可以包含补充信息,只要这些信息不妨碍、推迟或与GHS的要求或本规定相抵触。此外,禁止在标签上使用NFPA(美国国家消防协会)的符号,因为这些不符合GHS的要求,只能在SDS的第16部分“额外信息”或使用点包括。
- 化学品标签必须出现在所有移动容器上,包括用于转移的容器。
- 对于临时使用的高流动性移动容器(例如,用于取样的容器),容器上的标签至少应包括危险图形和警告词。在这些情况下,完整的标签应位于容器使用点,并易于获取。
- 对于固定罐,标签至少应包括危险图形和警告词,并将固定罐视为运输的简单包装。在这些情况下,完整的标签应位于进入防泄漏池的地方,其尺寸应符合对超过500升容器的要求。
- 对于小容器,标签至少应符合GHS附件7示例8中包含的指南。
安全数据表(SDS)
- SDS的编制必须符合GHS附件4的规定。
- 化学品危险分类的数据应包含在SDS的相应部分。
- 不论来源,化学品的SDS必须用西班牙语呈现。制造商和进口商可以选择性地添加其他语言的翻译。
- SDS的版本号和发行日期应在首页上显示。此外,SDS应在化学品使用点可轻松获取。
- 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免费提供SDS,优先以数字格式,并在每页清晰可见地包括化学品的名称,如同标签上使用的那样。
豁免条例
根据第1570号法令第3条第3.2款的规定,以下化学物质不在本最高法令的适用范围内:
a) 第1570号法令第3条第3.2款d)提到的无商业价值样品,是用于展示其特性而非在国内销售的样品,因此是用于上述测试或展示的少量。在现行关税制度下,这些相当于“商业价值微不足道的样品”。纯净化学物质不被视为无商业价值样品。
b) 第1570号法令第3条第3.2款e)提到的非故意化学反应产物,是由于事故或非故意接触环境因素(如空气、湿度、微生物、阳光或其他相关因素)而产生的。
c) 第1570号法令第3条第3.2款h)提到的杂质,当其未超过某一危险类别的截止值或浓度限制时,被视为杂质。
d) 第1570号法令第3条第3.2款h)提到的物品中含有的物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释放化学物质,不导致暴露于这些物质,并且不从物品中故意释放。
e) 第1570号法令第3条第3.2款k)、l)和m)指出的排除情况,不包括用作生产输入的化学物质。
注册截止日期
- 预期清单物质:在预期化学危害分类清单中的物质,需在一年内完成注册。
- 有差异的物质:如果物质在清单上但分类有差异,需在18个月内注册。
- 非有害或未列清单物质:对于非有害或未列入预期清单的物质,需在2年内注册。
- 新物质:对于RENASQ系统中未注册的新物质,需在3年内注册。
这项草案的提出标志着秘鲁在化学品管理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通过这些规定,秘鲁旨在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同时促进化学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制造商和进口商而言,理解并遵守这些新规定是确保合规的关键。公众和相关利益方可在10月24日前提交对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第1570号法令详情可通过化规通法规数据库进行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