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西兰环保局(EPA)发布了《危险物质(进口商和生产商)修正通知2024》(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修订了8项条款,新增2项条款以及2份附表,涉及定义、部分标题、通知义务、信息要求、年度报告、信息收集目的、信息提交方式、信息准确性维护、信息和证书、爆炸物进口证书等多项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新增数据报告制度:要求进口商和生产商必须每年向政府报告其进口和生产的具体数量,从而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部分修改最早将从2025年1月1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包括:
► 2025年1月1日起:
多次运输进口证书发放:EPA将授权批准的爆炸物生产商和进口商获得多次运输进口证书,以简化进口流程并减轻企业的行政负担。
► 2026年1月1日至5月31日的报告期(6A条款):
首次年度报告提交:相关进口商和生产商须在2026年5月31日前提交首份年度报告,涵盖2025年全年指定物质的化学品进口及生产数据(参照下文的表格1)。自2026年起,所有涉及指定物质的进口商和生产商需于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向管理机构提交详尽的年度报告,记录前一年所有指定物质的进口或生产详情。
► 进口商和生产商在年度报告中必需提供的信息(6B条款):
表1中的物质若已注册,进口商和生产商需提供新西兰商业编号(NZBN)。
► 每一种进口或生产的指定物质在年度报告中所需的信息:
- 物质名称;
- 表1中所列的类别;
- 化学品安全管理系统(HSNO)批准编号或群体标准名称;
- 进口商和生产商每年报告其进口和生产的数量。
爆炸物生产商信息要求:爆炸物的生产商将需要提供与爆炸物进口商相同的信息。
► 新增附表
表格1:指定物质(对应新增6A和6B条款,即指定物质年度报告的提交义务和指定物质的年度报告)
物质分类 | 单位(每种物质) |
农药活性成分 | 千克 (公斤) |
木材处理化学品的活性成分 | 千克 (公斤) |
防腐剂的活性成分 | 千克 (公斤) |
防污漆的活性成分 | 千克 (公斤) |
用作大型动物的兽医药品的驱虫剂的活性成分 | 千克 (公斤) |
表格2:不包含物质
肥料 |
溴甲烷 |
乙二硝酸酯 |
《通知》还明确了几种豁免情况:一是个人为自用目的进口或生产危险物质的情形;二是根据《危险物质(进口商和生产商)》第32节授予的特定许可企业。此规定旨在确保管理的精确性与高效性,同时减轻部分小规模操作者的负担。
此次修订有助于新西兰政府更有效地监控化学品的流通与使用,同时也有助于保护环境,推动新西兰化学品管理与国际标准接轨。在澳大利亚和欧盟等地区,类似的数据报告制度已成为常规的合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