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本经济产业省与环境省根据《防止汞污染环境法》联合宣布了一项重要政策,将分阶段禁止十种特定含汞产品的生产,并设定了具体的禁止生产的实施日期。该措施将从2026年开始逐步落实,涉及的产品包括各种类型的电池和照明设备,以及特定的工业用传感器。
被指定的产品及禁令的实施日期如下表所示:
产品 | 实施日期 |
汞含量低于1%的锌银氧化物扣式电池和汞含量低于2%的锌空气扣式电池 | 2026年1月1日 |
用于一般照明用途、功率不超过30瓦、汞含量不超过每灯管5mg的一体化镇流器紧凑型荧光灯(CFL.i) | 2026年1月1日 |
用于电子显示器的所有长度的冷阴极荧光灯(CCFL)和外部电极荧光灯(EEFL),不包括 (a) 短长度(≤ 500 mm),汞含量超过每灯3.5 mg (b) 中等长度(> 500 mm且≤ 1500 mm),汞含量超过每灯5 mg (c) 长长度(> 1500 mm),汞含量超过每灯13 mg | 2026年1月1日 |
熔体压力传感器、熔体压力变送器和熔体压力感应器,除了安装在大型设备中或用于高精度测量的设备,且没有合适的无汞替代品可用的情况下 | 2026年1月1日 |
用于一般照明用途、功率超过30瓦的紧凑型荧光灯(CFL) | 2027年1月1日 |
用于一般照明用途、功率不超过30瓦、汞含量不超过每灯管5mg的非一体化镇流器紧凑型荧光灯(CFL.ni) | 2027年1月1日 |
用于一般照明用途的线型荧光灯(LFL): (a) 卤磷酸盐荧光粉 ≤ 40瓦,汞含量不超过每灯10mg (b) 卤磷酸盐荧光粉 > 40瓦 | 2027年1月1日 |
用于一般照明用途的非线性荧光灯(NFLs)(例如,U型灯和环形灯): (a) 卤磷酸盐荧光粉,所有瓦数 | 2027年1月1日 |
用于一般照明用途的线型荧光灯(LFLs): (a) 三基色荧光粉 < 60瓦,汞含量不超过每灯5mg (b) 三基色荧光粉 ≥ 60瓦,汞含量不超过每灯5mg (c) 三基色荧光粉 ≥ 60瓦,汞含量超过每灯5毫克 | 2028年1月1日 |
用于一般照明用途的非线性荧光灯(NFLs)(例如,U型灯和环形灯): (a) 三基色荧光粉,所有瓦数 | 2028年1月1日 |
该政策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及生活环境免受汞的危害,并确保《水俣公约》的顺利实施。日本政府将继续监督上述政策的执行情况,并评估指定产品对环境和健康的长期影响。同时,分阶段禁止十种特定含汞产品的生产也推动了对无汞或低汞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有助于推动产业的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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