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样本量预试验(也称为可行性试验)是指在注册临床试验正式开展前,用标准物质或只用少量样品进行试验,在小范围人群中开展的样本量较少的临床试验,以便摸索出最佳的试验条件,为正式试验打下基础。依据预试验结果,可初步评价申报产品临床有效性及人体安全性,观察人体对于新器械的耐受程度以及产品工作性能,为正式临床试验提供样本量的估算,为制定注册试验方案提供可靠依据。试验对象可以是健康志愿者也可以是患者。
目前中国境内还没有专门针对医疗器械预试验的指导原则,部分高风险医疗器械指导原则有部分内容专门提及预试验。
相关企业在设计产品的预试验可以参考下面指导原则。
境内 | 《全降解冠状动脉药物洗脱支架临床试验审评要点》 | |
《主动脉覆膜支架系统临床试验审评要点》 | ||
境外 | 美国FDA | 《InvestigationalDevice Exemptions (IDEs) for Early Feasibility Medical Device Clinical Studies,Including Certain First in Human (FIH) Studies》 |
ICH | 《Guidance on Nonclinical Safety Studies for the Conduct of HumanClinical Trials and Marketing Authorisation for Pharmaceuticals》 | |
欧盟 | 《Guideline On Requirements For First-In-Man Clinical Trials ForPotential High-Risk Medicinal Products》 |
1、开展预试验的原因
(1) 产品研发是一个动态的持续过程,不断更新。
(2) 当对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有新认识时可能要补充相关研究。
(3) 对于诊断类器械,预试验至关重要,可以了解产品的检测性能。
(4) 预试验研究有助于产品的设计定型。
(5) 预试验有助于了解器械工作原理。
(6) 预试验可以了解操作者的技能。
2、开展预试验注意事项:
(1) 开展预试验时不应抱着满足审评要求的想法,应以深入了解产品为初衷,了解产品临床试验难度、帮助研究者熟悉产品、确定产品预期用途等各方面考虑研究产品自身特性,从而有效降低后期注册临床试验风险。
(2) 医院的预试验也需要通过伦理会的批准。
(3) 如某产品的临床试验方案中包括可行性试验和确证性试验,试验结束后,不建议将可行性试验和确证性临床试验的结果合并统计。可行性试验可初步评估产品的安全性和性能,为确证性试验设计提供信息,其与确证性临床试验的目的不同。试验结果的统计,应遵循预先规定的统计分析计划;不建议在试验结束后,将二者试验结果合并统计,不利于产品评价。-CMDE《共性问题》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