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北京市进行化妆品抽检,4批次化妆品不合格;江苏省进行化妆品抽检,15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1、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北京市2023年第五期化妆品质量安全公告
5月10日,北京市药监局发布的《2023年第五期化妆品质量安全公告》显示,2023年,北京市药监局组织对全市化妆品生产环节(含注册人、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及互联网开展了监督抽检工作,共完成监督抽检1600批,经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西安市康春皮肤病疑难病综合研究所等企业生产的兆春牌痘必净精华液等4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4批次不合格化妆品中,3批次不合格原因均为“检出禁用原料”。
2、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5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4年 第6号)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工作,保障公众用妆安全,依据年度抽检工作计划安排,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对部分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抽检。现将抽检中发现的15批次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信息予以通告。
具体产品信息可参见国家及地方局发布的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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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2023年知识产权执法十大典型案件》,涉及江苏省东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刘某等人非法制售假冒化妆品案。文章显示,2022年6月以来,涉案嫌疑人招聘工人非法生产假冒化妆品,并将化妆品自行分装,再将成品销售给下线,通过代购、直播等方式以接近正品的价格销售给消费者,涉案货值高达1.03亿元。经东台市市场监管局和公安机关联合行动,已成功捣毁其生产及销售窝点,并打掉1个跨上海、广东、浙江等5省8市的化妆品非法制售网络,抓捕犯罪嫌疑人17名。
广东省药监局发布的《广东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第五批)》显示,根据前期联合摸排线索,2023年3月30日,广东省深圳市市、区两级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对犯罪团伙实施抓捕行动,在深圳龙岗、深圳福田、东莞清溪同时展开行动。在位于东莞的仓库查获进口品牌化妆品4000余盒,经权利方委托的代理人现场鉴别,上述化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经调查,现场查获化妆品涉案货值金额约300万元,网店累计交易金额1.5亿元,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18名。
5月27日,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通告,针对河南省化妆品安全监测发现的问题,省药监局责成开封市、平顶山、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相关化妆品进行调查,发现5种化妆品未经注册或备案:标示生产企业为“佛山瀚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植物茜施泡泡染(植物滋润型)”,标示注册人/生产企业为“广东巧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云笈七签泡泡染发剂”,未见标示生产企业等信息的“DF1亲肤级泡泡染精华萃取科技(植物调理型)”,未见标示生产企业等信息的“美肌霜”“美肤霜”“HN晚霜”。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河南省药监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
往期回顾
- 2024年9月,化妆品抽检数据汇总及资讯分享
- 2024年8月,化妆品抽检数据汇总及资讯分享
- 2024年7月,化妆品抽检数据汇总及资讯分享
- 2024年6月,化妆品抽检数据汇总及资讯分享
- 2024年5月,化妆品抽检数据汇总及资讯分享
- 2024年4月,化妆品抽检数据汇总及资讯分享
- 2024年3月,化妆品抽检数据汇总及资讯分享
- 2024年2月,化妆品抽检数据汇总及资讯分享
- 2024年1月,化妆品抽检数据汇总及资讯分享